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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分公司的登記事項:名稱、營業場所、負責人、經營范圍。
(二)分公司設立登記
1.分公司設立登記,事先也需要核名,核名申請上申請人簽章需要總公司蓋公章;
2.公司設立分公司,應當自公司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,并應提交下列文件、證件: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(備案)申請書;(表式(1))
(2)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年檢后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復印件加蓋公章;
(3)營業場所證明;(表式(3))
(4)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,有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,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。
3.設立分公司,應當填寫如下表式:
(1)《分公司登記(備案)申請書》;
(2)《分公司負責人任職證明》;
(3)《分公司營業場所證明》;
注:1.以上表格可來電索取。15922445611洪
2.地點這塊要求:租房的房產證復印件,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,租賃合同原件。
如果沒有房產證復印件,提供購房合同或建房證明的復印件也可以。